源森油茶836528招商代理共创辉煌,新三板公司代理,欢迎各位老板加入,合作共赢 上周五(7日),证监会新任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下称“双创债”)发行主体范围包括创新创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投资于创新创业公司的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 试点初期,将重点支持两类公司发行“双创债”,一类是注册或主要经营地在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产业园区等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区域内的公司,另一类是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公司。